新北市一名年約20多歲女子指控,昨日凌晨3時許與朋友在#桃園茶莊北市聚會完,準備返回中和住處時,透過#桃園外約Uber叫車軟體,搭乘38歲林姓男子所駕駛的白色自小客,路途中林男將車停下,打開後座車門將#桃園學生妹她推倒強吻、掐住脖子,甚至解開「小花」所穿的牛仔褲鈕扣及拉鍊意圖性侵,全案警方將依#桃園叫小姐性侵未遂罪嫌偵辦,今深夜0時許,也將林嫌帶回大安分局偵訊,詳細案情待警方進一步調查,訊後也將依規定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。
遭指控的林男得知自己可能遭到提告,昨天下午4時許主動前往林口分局泰山分駐所向值班警員表示,被害女子指控的內容與#桃園全套事實不符,還提到當時行車紀錄器因為記憶卡滿了,所以沒有錄到過程,希望可以先行備案,泰山分駐所也請林男前往大安分局說明。
小花昨晚也前往中和分局報案,因為擔心林男在樓下等待,特別通知朋友前來陪同至中和警局報案、驗傷,中和警方也表示,已製作完成筆錄,將全案轉交由案發地大安分局偵辦。